简读中国史2 MOBI,EPUB,AZW,PDF,TXT,KINDLE

作者: 张宏杰
出版社: 岳麓书社
副标题: 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力与财政
出版年: 2020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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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
“陋规”:一种制度性腐败

中国传统官僚办公效率不高,但在贪污肥私时所表现出的主动性、创造性和高效率,却令人吃惊。

陋规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变形的财政制度。任何一位官员也无法跳离“陋规”游戏。

雍正元年(1723年),刚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向全国发下一道谕旨,内容很特殊:要求各省总督和巡抚向他汇报每个人的陋规情况。他想了解一下,大清帝国的这些“省长”,每人一年到头能获得多少“灰色收入”。

面对这道谕旨,很多地方大吏都陷入惊疑当中。他们不知道皇帝想干什么。不过反复衡量之下,大多数督抚还是决定,老实交代为好。因为通过新皇帝上任后对自己亲兄弟的举动,他们已经判断出,这是一位不好惹的主子。

各地汇报源源不断地到达北京。

不报不知道,一报吓一跳,灰色收入的数量还真不少。

署理广东巡抚年希尧(年羹尧的哥哥)做了这样的汇报:

今奴才到任一月,查明巡抚衙门规例,司道府州县每节送巡抚节礼一万二千余两,一年四节约计银五万两。……布政司每年有平规银八千两,广(州)潮(州)肇(庆)高(州)四大府监收桥税四季帮费银七千两……[1]

诸项相加,广东巡抚一年灰色收入约六万五千两。

其实这在全国总督巡抚中还属于较低水平。山东巡抚黄炳向皇帝奏报,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余两。河南巡抚则奏报:“一年所有各项陋例,不下二十万两。”[2]两江总督查弼纳汇报说,两江总督衙门每年陋规收入也达到近二十万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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