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清残录 MOBI,EPUB,AZW,PDF,TXT,KINDLE
作者: 易强
出版社: 后浪丨九州出版社
出品方: 后浪
出版年: 2020-3
页数: 368
定价: 68.00元
晚清残录
广州体制
根据《清高宗纯皇帝实录》的记载,1760年1月29日,皇帝批准了两广总督李侍尧提出的《防范外夷规条》。《规条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防范外夷与汉人及“内地奸商”交结往来,危害大清政权,其内容有助于我们理解乾隆为何在1793年拒绝马嘎尔尼有关增设通商口岸的要求。《规条》大意如下:
其一,“禁止夷商在省住冬”,如业务未能及时处理完毕,“亦令在澳门居住”;
其二,“夷人到粤,宜令寓居行商”,并由行商“管束稽查”;
其三,禁止向外夷借贷资本,禁止外夷雇请汉人;
其四,严禁外夷雇人传递信息,防其与内地奸商往来交结;
其五,夷船在广州停泊时,“酌拨营员,弹压稽查”。1
道光十五年(1835年),两广总督卢坤等上奏酌增章程八条,目的在于“防范贸易夷人”:
其一,外夷护货兵船,不准驶入内洋;
其二,夷人偷运枪炮,及私带番妇人等至省,责成行商一体稽查;
其三,夷船引水买办,由澳门同知发给牌照,不准私雇;
其四,夷馆雇佣民人,应明定限制,严防勾串作奸等弊;
其五,夷人在内河应用无篷小船,禁止闲游;
其六,夷人具禀事件,一律由洋商转禀,以肃政体;
其七,洋商承保夷船,应认派兼用,以杜私弊;
其八,夷船在洋私卖税货,责成水师查拿,严禁偷漏。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