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神被杀MOBI,EPUB,AZW,PDF,TXT,KINDLE

作者: [日] 松本清张
出版社: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
出品方: 时代华语国际
译者: 陈修齐
出版年: 2020-12

火神被杀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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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岛读了植木寅夫的新证词,觉得被警察逼供的过程多少有夸张的成分,但却未必不是真的。他读完第一份自白书时,觉得极其自然,丝毫没有不合理的地方,但读完第二份自供,却也觉得颇为合情合理。当时,警局内部确实还残留着类似的不良风评。真相如何尚不明确,但律师的心却逐渐偏向了新证词。

《宪法》(第三十八条)规定,经强迫、拷问、威胁获得的证词,或在不当的长期滞留、拘禁后获得的证词,无法作为证据。通过欺诈性审讯(比如共犯明明没有招供,却欺骗嫌疑人已经招供)、利益诱导获得的证词缺乏任意性,不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唯一证据。

然而多数情况下,被告主张自身无罪的理由,就是在警局做出的非任意性自供。因此,与自供相互证伪的补充证据就成了犯罪认定的重要因素。补充证据包括物证和第三者证词。按照性质,可划分为直接证据、间接证据。间接证据又叫情况证据。

植木寅夫的案子里,他向山岸甚兵卫借了高利贷后无法还贷,用来抵押的土地和房产也即将被回收,这些都是不可争辩的事实。这些间接证据证明了他具备杀人动机。从犯罪时间上来看,植木寅夫没有不在场证明,他九点左右离开“万牌庄”,回来时不到十点。这一点,打麻将的中田、前田、西川、柴田,还有“万牌庄”的老板、工作人员都可以证明。这也是情况证据,或者说间接证据。

植木离开“万牌庄”后不久,中村是也通过自家厕所的窗户看见了他的身影。但是,中村并没有看见植木走进山岸甚兵卫家将其杀害,只是说看见植木往甚兵卫家的方向走去。这份证词也是间接证据,并非直接证据。

说到物证,就是柴火和蓄水池里捞出的手提保险箱。调查员在现场勘验时发现甚兵卫的手提保险箱不翼而飞,于是抽干附近蓄水池的水,找到了保险箱。但柴火和手提保险箱上都没有检测出植木的指纹。前文也提过柴火上无法提取指纹的原因,警方的调查记录如下:

问:你用什么东西击打山岸甚兵卫的后脑?

答:松木劈成的柴火。就是放进“灶”里烧的木柴。

问:长度是多少?

答:三十厘米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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