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变与突围:碰撞中的清帝国:1644—1840-电子书PDF/EPUB/MOBI/TX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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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李晓鹏
出版社: 天地出版社
出品方: 天喜文化 / 万物皆谜
副标题: 碰撞中的清帝国:1644—1840
出版年: 2024-2
页数: 356
定价: 78.00
装帧: 平装
丛书: 李晓鹏说中华史
ISBN: 9787545577457
二 底线战争:明清换代的三方交战模式
这4亿多人,到了清朝还剩多少呢?
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中国人口统计数据大约是7000万;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“三藩之乱”结束后,人口数量估计超过1亿;到了乾隆二十九年(1764年),中国人口数量超过2亿。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天下还没有完全平定,统计数据未必可靠;但乾隆二十九年的数据应该是很准确的,因为乾隆的父亲雍正皇帝推行了“摊丁入亩”的税收改革,取消了人头税。税收只和土地挂钩,不再和人口数量挂钩,不再需要瞒报人口数量来逃避税负了。而且雍正时期还建立了严密的保甲制度,极大地提高了人口统计的准确性。按照和平时期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来倒推,“三藩之乱”结束以后,也就是清朝初年最后的大规模战争结束后,全国人口在1亿左右当为合理的数据。
从4亿多人减少到不足1亿,这就是明清换代的人口损失。超过3亿人口的死亡,绝大部分都是和清军作战造成的损失。
为什么清军应该对明清换代的人口损失负主要责任?
明清换代,主要是三股势力作战:明军、清军(1636年后金政权改名为大清)和农民起义军。在农民起义军和明朝政府军之间的战争中,极少牵连到不参战的普通百姓,因此伤亡主要集中在参战的军队中。
明军军令极严。嘉靖时期,剿灭沿海倭寇的浙江总督朱纨未经批准就杀了96个在交战期间违反禁令向倭寇销售食物和淡水的商人,被告到了皇帝那里,就被临阵撤职,逮捕进京问罪。朱纨愤而自杀。崇祯三年(1630年),后金围攻北京,进京勤王的山西巡抚耿如杞,因为军队缺乏粮饷而放纵部下沿途抢劫,在北京解围后即被判处死刑。到后来,中央政府财政破产,完全没办法给军队发放粮饷,只能放任部队的劫掠行为,军队纪律废弛,抢劫成为普遍现象,奸污杀人等事情时有发生,但仍然不屠杀平民,甚至连大规模杀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。
农民军由吃不饱饭的贫民和领不到工资的士兵组成。他们的打击对象主要是地方豪强士绅,对普通百姓不仅不会烧杀抢掠,反而会发放救济、免除赋税。在起义初期,因为鱼龙混杂,一些地痞流氓土匪强盗也趁火打劫,干了一些烧杀抢掠的事情,但很快就被战争形势所淘汰——要么被纪律更好的农民军消灭,要么因为失去民众支持而被明军镇压。
由于农民起义最后失败,因此目前能看到的历史记录都是仇视农民军的文人们写的。他们把农民军描写得特别坏,走到哪里都是一路杀人放火而来。但就算在这样的文献记录中,我们也可以发现,基本没有出现真正无差别的滥杀行为,只是偶尔出现一些“杀掠甚惨”“焚杀甚酷”之类的修饰词汇。《豫变纪略》是亲历过明末农民战争的文人郑廉所作,基本立场也是反农民军。这本书里提到李自成军队攻克过的城市总共有54座。根据杜车别的整理,这些被攻克的城市,郑廉大概有三种记叙模式:
第一种是说“贼”破某城,某知县骂“贼”而死,某举人骂“贼”而死,或者是投井自杀之类,没有滥杀的记录。这种情况的城市占了45座,比例为83%。
第二种情况是除了点名被杀的官员士绅,还要加上一句“杀掠甚惨”“死者甚众”之类的话。这种情况的城市有5座,占9%。
第三种情况就是“合城屠戮”“怒而屠之”“屠某某城”,这种情况的城市有4座,占8%。
但是经过仔细考证,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,大部分都是修辞性质的渲染,没有实际事例。比如对李自成军队打下襄城县,记载中说“当是时,全军覆没、合城屠戮”。但分析上下文,“合城屠戮”其实只是为了跟“全军覆没”对仗而做的修辞,并非实指屠城。根据郑廉的记载,襄城县被破以后,参与守城的190个生员被割了鼻子砍断腿作为惩罚。连守城的人都不杀,当然也就没道理屠城。唯一靠谱的记录就是归德府。城破以后,李自成有组织地杀了1万多人,原因不明。大规模杀戮的比例是1/5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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